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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3 |
近日,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邮政快递纳入城市配送试点企业申报范围,允许试点企业持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证享有非高峰时段在限货区域内通行和临时停靠卸货物。
一直以来,佛山局一直致力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困难。自2014年争取到佛山邮政快递特种行业摩托车政策后,佛山局进一步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加强沟通,通过深入调研、积极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方式,推动邮政快递行业纳入城市配送试点申报范围。
《意见》的出台,将有效缓解邮政快递企业货车在限行区域的通行困难,也成为佛山局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运行秩序和引导行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下一步,佛山局将按照《意见》部署分工,着力做好规范、统一城市邮政快递车辆外观标识等工作,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城市配送试点企业申请,将利好政策用实、用好。
(佛山局 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