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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5 |
3月3日下午15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工作。
在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时,俞正声主席指出,“结合全面依法治国重大课题,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专题座谈会,每年安排法律法规方面的重点议题开展协商,对慈善法、安全生产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快递条例等的制定修订提出建议”。
这是自2016年以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连续第三年提及快递条例的制定。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快递业已成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全国政协对一部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制定持续着墨,显示出全国政协对快递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认可。
此前,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在接受《快递》杂志和《中国邮政快递报》记者联合采访时透露,快递条例是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第一次就国务院行政法规进行的立法协商。
吕忠梅表示,“快递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黑马’,具有物联网时代特色,但也面临着发展困境。因此,快递业发展和个人、社会、国家的发展紧密相连,很适合双周协商座谈会‘小切口、大文章,小题目、大情怀’的性质”,“快递业是一种新业态,如何通过立法来规范快递业发展,既保障安全,又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立法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这是一个应该做、也可以去做的题目”。
2018年2月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快递暂行条例(草案)》。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快递暂行条例是快递业在党的十九大后取得的重要立法成果,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全方位调整快递业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快递暂行条例的制度安排符合客观规律,也契合我国迈向邮政强国的实际,是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良法。待条例正式颁布生效后,将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保障人民用邮权益,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