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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7 |
《快递暂行条例》在完善快递服务规则、保障人民用邮权益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条例》颁布以来,深圳市邮政管理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联合市快递行业协会主动联系深圳电视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多家地方主流媒体,深入开展《条例》宣贯工作,促进企业和用户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
深圳电视台《都市路路通》栏目重点从以二维码显示身份信息的实名制系统使用、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严格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消费者信息安全保护进行了宣传报道;《经济生活》栏目重点回应了使用智能快递柜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城市发现》栏目对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内件短少和暴力分拣等问题进行了回应,并对使用保价服务、合理选择派送时间等进行了消费提示。《深圳特区报》重点对寄递企业积极主动落实实名制进行了报道。《深圳商报》从保障行业发展、完善快递服务规则、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宣传。
深圳局表示,将按照《快递暂行条例》宣贯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邮政管理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同地方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联动,以《条例》落地实施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深圳快递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圳局 刘晓庆)